现将《山东省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安全办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安全办理,避免和削减出产安全事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山东省安全出产法令》《劳务差遣暂行规则》等法令、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产运营单位运用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的安全办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务差遣人员,是指由劳务差遣单位差遣给出产运营单位运用的用工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灵敏用工人员,是指除劳务差遣人员外,出产运营单位通过互联网途径、中介服务机构、劳作力商场等途径雇佣的暂时供给劳务服务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的安全办理,坚持“谁用工、谁办理、谁负责”的准则。
第五条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只能在暂时性、辅助性或许代替性作业岗位上运用劳务差遣人员,并依法严厉控制劳务差遣人员数量。
出产运营单位准则上不得安排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从事风险岗位作业,确有需求的,应当在经验丰富的员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作业。
出产运营单位安排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从事风险作业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办理。
第六条 出产运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出产作业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归入本单位统一办理,清晰其责任规模和查核规范等内容。
第七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享有安全出产法令法规规则的从业人员的权力,并应当实行相应责任。
第八条 各级作业主管部分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部分在各自责任规模内,催促出产运营单位加强对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的安全办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应当依法对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运用和办理状况进行监督。
出产运营单位的工会依法安排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参与本单位安全出产作业的民主办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其在安全出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出产运营单位采纳劳务差遣方法用工的,应当与劳务差遣单位缔结劳务差遣协议,清晰各自承当的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责任以及具体内容。
出产运营单位运用灵敏用工人员的,应当按照相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准则,与用工人员签定劳务合同。触及实习学生的,还应当与实习学生差遣单位、学生签定三方实习协议,清晰劳作安全防护条件和应承当的安全责任。
劳务差遣协议、劳务合同、实习协议应当载明劳作安全卫生以及训练等事项,约好的内容不得违背相关法令法规。
第十一条 出产运营单位运用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的,在签定劳务差遣协议或劳务合同前,应当对拟用工人员进行审阅,保证其具有必要的安全出产常识和才能。
触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别岗位的,还应当审阅技术作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第十二条 出产运营单位运用劳务差遣人员或灵敏用工人员的,应当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术的教育和训练。
矿山、金属锻炼、修建施工、运送单位和风险物品的出产、运营、贮存、装卸单位,有必要对新上岗的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训练,保证其具有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常识和技术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加工、制造业等出产运营单位的劳务差遣人员,在上岗前有必要通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训练教育,保证其具有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常识和技术。
第十三条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树立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的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档案,照实记载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的时刻、内容、参与人员以及查核成果等。
第十四条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教育和催促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严厉执行本单位的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照实奉告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存在的风险要素、防范办法及事端应急办法。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重视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的身心状况和行为习惯,对行为反常人员及时进行心思引导和精力安慰。
第十五条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将出产安全事端隐患排查办理状况向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为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供给契合国家规范或许作业规范的劳作防护用品,并催促正确佩带运用。
第十七条 劳务差遣单位应当按照劳务差遣协议,向出产运营单位差遣契合岗位要求的劳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
第十八条 劳务差遣单位有必要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为劳务差遣人员交纳保险费。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的,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依法请求工伤确定,出产运营单位应当帮忙工伤确定的调查核实作业。
第十九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厉执行岗位安全责任,恪守安全出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办理。
第二十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应当把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出产常识,进步安全出产技术,增强事端防备和应急办理才能。
第二十一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别岗位的,应当依法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发现事端隐患或其他不安全要素,应当当即向现场安全办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陈述。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时,有权中止作业或许在采纳或许的应急办法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二十三条 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有权对安全出产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判、检举、指控;有权回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二十四条 出产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及其他实习人员的安全出产教育训练和办理,供给必要的劳作防护用品。
实习学生及其他实习人员的差遣单位应当帮忙出产运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
实习学生差遣单位和实习单位应当依据法令、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第二十五条 中心驻鲁企业和省、市、县(市、区)管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合理运用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在风险作业范畴削减灵敏用工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作业主管部分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部分按照责任权限安排展开出产运营单位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安全办理状况的监督查看,严厉查处全员安全出产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劳务差遣单位和运用劳务差遣人员的出产运营单位违背有关劳务差遣规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八条 劳务差遣人员和灵敏用工人员不执行岗位责任,不遵守办理,违背安全出产规章制度或许操作规程的,由出产运营单位给予批判教育,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省有关部分、单位依据本办法规则,可拟定本作业范畴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7年6月17日。